雇傭關系拖欠工資老板不給給工資的時間該用民法通則那條法律為依據

【雇傭關系拖欠工資老板不給給工資的時間該用民法通則那條法律為依據】農民工給用人單位 , 給私企老板,給建筑工地包工頭打工,應該和用人單位,個體老板,包工頭等,簽定屬于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或者屬于雇傭關系的《勞動協議》 。當民工經濟利益受到損失,不給發工資,或者遲發工資等,民工可以憑著手中勞動合同 , 視聽資料,如錄像,錄音等,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