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的傳統文化中喪葬習俗是極端復雜繁瑣的,因為這是送別死者的最后儀式,所以古人也尤為重視 。民國之后,全國刮起了社會新風氣,舊的封建傳統全部被推翻摒棄 , 許多儀式也變得更加簡單而具有意義 。那么,山東文化中,喪葬習俗如何呢?
喪葬過程可分為:備喪、初喪、靈奠 。備喪,就是給老人準備送老的衣物、棺木等 。
初喪就是處理亡前事宜的,人體包括四個部分:1、俗稱“穿衣裳”,2、俗稱“光著身子走了”,3、移床謂之“叫魂”,4、俗稱“倒頭飯”;靈奠從初喪事宜完畢到出殯為止,屬于靈奠階段,俗稱停靈 。在古六禮中屬于兇禮 , 也是人生禮儀最后一件大事 。人們總希望亡故的親屬到陰間能得到安寧,所以特別重視治喪,在力圖悼慰亡靈的同時,也竭力標榜自己的孝道,由此引發治喪的規模越來越大,花費越來越高,禮俗也越加復雜,實際上違背了“厚養薄葬”的古訓 。
自古中國喪葬習俗有: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習俗 , 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擺供品、上香、踩院子、燒紙等程式 。(骨灰盒在殯儀館存放的,只擺供品、上香、燒紙) 。
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一次紙,燒七次,過七殿,共七七 , 四十九天,此為燒七(也叫:做七) 。目前往往將做七改變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墳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現在只燒單數,燒大七) 。按喪事習俗,燒一七、七七、以死者兒子為主,稱做:有頭 , 有尾;三七、以死者兒媳為主;五七、以死者女兒為主 。(燒五盆紙花) 。按喪事習俗,燒七(做七) 。
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的意義:人死到陰曹地府后,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 , 其職是:將亡者提詢,以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 , 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 , 過王順利 。
【山東喪葬習俗,你了解多少?】做七拜明王 , 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跡,四十九天后移送陰曹法院經四審,每十日為一旬,調審一次:一審,(頭旬 , 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審 , (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審,(三旬,第七十九天)韓氏判官;四審,(四旬 , 八十九天)楊氏判官;再過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燒百天(叫做短百天,長周年),再拜 , 第八殿平政明王、燒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燒三周年拜,轉輪明王后、決定如何投生,轉入來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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