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造成死亡的責任要怎么承擔

車禍造成死亡的責任的承擔是: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 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 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 構成交通肇事罪 。
2、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 ,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
【法律依據】
【車禍造成死亡的責任要怎么承擔】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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