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部分屬于共同財產嗎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了自然增值及孳息以外,其余收益形式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
房屋增值屬于自然增值的范疇 , 若房產為婚前個人全款購買的 , 那么房屋增值部分應屬于個人財產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房屋增值部分屬于共同財產嗎】(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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