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誰來驗收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組織 , 由于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都是責任主體,因此設計、施工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均應參加驗收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工程質量誰來驗收】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 , 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