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的居住權是什么】我國《民法典》中規定的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設立居住權 , 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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