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機構由誰指定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鑒定 。
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 。
1、如通過司法程序的,應當由法院組織雙方抽取鑒定單位,再到鑒定單位去做 。
2、對于訴訟前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 一般由交警部門或律師事務所代理 ,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傷殘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傷殘鑒定,鑒定機構單方不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鑒定 。
3、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 , 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委托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傷殘鑒定 。
法律依據:
【傷殘鑒定機構由誰指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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