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是可以辭職的 ,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 , 試用期如果要辭職的話,職工本人只要提前三天通知所在公司,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辭職的話,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勞動部門舉報(bào)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另外,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辭職即可,而正式員工則需要提前一個(gè)月通知用人單位 。
【試用期期間可以辭職嗎】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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