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不能載人在什么里面規定的】電動車不能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5條第3款規定的 。規定內容是: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自行車 ,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 在城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 , 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非機動車載物 , 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自行車載人的規定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 , 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 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