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都得開庭嗎

盜竊罪都得開庭 。開庭審理,決定是否有罪以及如何判刑 。
【盜竊罪都得開庭嗎】【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 。在特殊情況下 , 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 。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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