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勞動合同怎么變更

根據《集體合同規定》第四十一條 , 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適用本規定的集體協商程序 。
《集體合同規定》第三十三條,協商代表在協商前應進行下列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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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私庥爰逍棠諶縈泄氐那榭齪妥柿? ,收集用人單位和職工對協商意向所持的意見;
 ?。ㄈ┠舛逍桃樘? ,集體協商議題可由提出協商一方起草,也可由雙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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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員應保持中立、公正,并為集體協商雙方保密 。
【集體勞動合同怎么變更】《集體合同規定》第三十九條,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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