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產基本程序如下:
1、準備相關材料,提出抵押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需要準備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抵押合同,《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資料提交給相關部門提出抵押房產的申請 。
2、對抵押房產申請進行受理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并給回執 , 回執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
3、審核階段 。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準登記,并通知抵押當事人 。
4、辦理抵押登記 。對核準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 并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 。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
5、收費發證 。由抵押當事人繳納相關費用,登記費的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繳納后下發證件 。
【如何抵押房產】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