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遷安置房要征房產稅嗎

【撤遷安置房要征房產稅嗎】撤遷安置房不需要征收房產稅,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但分為自用和租用兩種情況 。
根據我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居民個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據財稅〔2008〕24號規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 , 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 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拆遷得來的房,正常繳稅,不會加收20%的個人所得稅 。但將來出售時 , 會因為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要交個人所得稅 。這個個稅目前只在北京執行差額20%,其他城市還是交1% 。
而拆遷安置房達到房產稅的征收標準 , 也是要交房產稅的 。拆遷安置房是政府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的時候,對為安置被拆遷住戶所建的房屋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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