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立案】當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符合訴訟法規定條件的,法院會登記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 。對于刑事案件來說,報案后,民警會帶報案人到派出所進行詢問,形成一個書面文字的案情記錄,這個叫受案 。在這個過程中 , 報案人可以要辦案警察的聯系方式,隨時向警察咨詢案件進展 。在公安局或派出所做筆錄 , 并不意味著已經立案 。報案是否夠構成刑事案件,是需要調查的,普通的糾紛或一般的違法 , 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治安行政處罰 。只有經過初查,案件達到刑事立案標準 , 才會進行立案調查 。一旦構成刑事案件立案標準,那么警察就會主動聯系報案人了 。刑訴法規定,對于有控告人的案件 , 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 , 在三日內送達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 , 可以在有效期限內申請復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