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工作職責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
1、維護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 , 監督、檢查所屬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狀況 , 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協助、協調本鄉的反腐倡廉工作 。
2、受理所屬村隊、企業的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的控告、檢舉 , 受理黨員的申訴 , 維護黨員的合法權益 。
3、對鄉黨委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干部違紀狀況 , 務必向上級紀委報告 , 對所屬村隊企業的黨組織、黨員違紀案件 , 組織初步核查 , 并按干部管理權限作出立案的決定或推薦 , 進一步查清問題后 , 提來源理推薦或作出相應的決定 , 用心協助上級紀檢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
4、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紀、政紀條規 , 開展經常性的黨性、黨紀和黨風廉政教育 , 協助鄉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 。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5、對鄉、村、隊干部及所屬企業管理人員的任用進行監督 , 提出意見和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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