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要符合4個前提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 。我國宅基地實行三權分置管理制度,分別為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 。
其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農民只是作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資格權和使用權,而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
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需要符合四個前提 。雖然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可以依法轉讓的,但是在農村宅基地轉讓的過程中,需要滿足五個前提 , 對于不符合轉讓前提的“私下交易” , 轉讓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障 。
第一個前提: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人只要戶口未遷移 , 且還在農村生活,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至少需要在擁有兩處宅基地的前提下進行 。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出售房屋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
根據《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 , 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或宅基地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得批準 。
由此可見,對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人來說,只要個人的戶口未遷移且還需要在農村生活,如果本身只擁有一處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對外轉讓的 , 說通俗點就是“只有一處住宅,反而轉讓給其他人,自己住在哪里” 。
所以 ,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轉讓人一般需要至少擁有兩處宅基地使用權,具體指的是農村因為歷史遺留問題、繼承問題等原因存在的合法“一戶多宅” 。
當然,對于準備或者戶口已經遷出農村的村民來說,即使只擁有一處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但意味著徹底放棄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說白了就是以后不能再回農村申請宅基地進行自建房建設 。
第二個前提: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需要符合相關條件,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受讓人不能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
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 , 所有權歸村集體 。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準 , 發放證件 。
由此可見,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過程中 , 對于受讓人來說也是有前提要求的 。
首先是受讓人名下沒有宅基地,因為有宅基地再接受轉讓就不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 。
然后是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人必須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因為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 , 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享有使用權 。
最后是按“戶”接受轉讓,說白了就是受讓人必須有戶無宅,比如張三與父母未分戶,張三就不能成為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人 。
因為張三與父母屬于一個戶口 , 一個戶口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張三要成為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人就必須與父母分戶 。
第三個前提: 對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人來說,宅基地上必須有房,空宅基地不能單獨轉讓 。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的宅基地,歸集體所有 , 由農村村民各戶長期使用,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 。
禁止農村宅基地使用人采用出租、出賣、抵押或宅基地入股搞聯營等方式轉讓空閑宅基地,當事人之間轉讓空閑宅基地的任何協議均屬無效行為,宅基地所有人有權收回非法轉讓的宅基地 。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要符合4個前提 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由此可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不可以單獨進行轉讓的,即使私下轉讓交易,但轉讓相關的任何協議都是無效的,而且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對非法轉讓的宅基地進行收回 。
這一點非常好理解,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民集體,單獨的宅基地因為沒有自建房所有權的體現,自然不能作為農民財產轉讓 。
農民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前提下,才能行使對自建房的所有權,自建房作為一種私有財產才能對外轉讓,而自建房轉讓的過程中 。
因為離不開宅基地,遵照“房地一體”的原則 , 連宅基地使用權一起轉讓,所以準確來說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 , 應該是農村自建房所有權轉讓 。
第四個前提: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的“轉讓”,需要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的前提下進行,并且應當及時去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 , 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由此可見,對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民集體有權對其行使經營或管理的權力,說白了就是“誰的東西由誰來管理” , 這一點相信每個人都能理解,因為這是一個簡單的常識問題 。
根據《民法典》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 , 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規定 。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
由此可見 , 并不是說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了,就能進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私下交易”,而是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的前提下 , 經過土地管理部門的逐層審批之后,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去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
比如:張三要和李四之間完成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 在雙方符合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條件的前提下,張三和李四要共同提出申請,先經過村集體同意之后 。
經相關土地部門逐層上報審批 , 在順利完成審批之后,張三與李四要共同去辦理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 。
如果張三和李四只是經過了村集體的同意 , 卻沒有依法變更確權登記,之后雙方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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