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過了訴訟時效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訴訟中對方當事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
【過了訴訟時效還能上訴的嗎】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
